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雙主修
申請資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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應繳交資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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審查方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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雙主修必修課程
學分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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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符合本校學生修讀雙主修辦法之規定。
2.前一學年總成績在就讀班級前30%以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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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修讀雙主修申請書。
2.歷年成績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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就所繳資料加以審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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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管理學院外之全校各系:雙主修學生修習必修課程學分比照本系107學年度入學學生辦理,系定基礎課程必修51學分,總結性課程必修9學分,合計60學分。
- 除本系外管理學院各系:雙主修學生修習必修課程學分比照本系107學年度入學學生辦理,系定基礎課程必修51學分,總結性課程必修9學分,模組課程9學分,合計69學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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