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 為使商管及人文等相關系所學生能將所學理論與實務配合,吸取實際作業經驗,
特訂定此計畫提供各大專院校商管及人文等相關科系學生實習機會
促進大專校院學生專業發展,提高就業競爭力。
二、 實習對象: 以大專校院商管、社會、人文(以人資、勞工、公共關係為主)等相關科系
大二至大四或研究所在學學生為主。
三、 實習期間與時數:
(一)第一階段:每年2月至6月。實習至少三個月(含)以上,實習總時數不得低於240小時。
(二)第二階段:每年7月至8月。實習至少一個月(含)以上,實習總時數不得低於160小時。
(三)第三階段:每年9月至次年1月。實習至少三個月(含)以上,實習總時數不得低於240小時。
四、 檢附實習辦法、報名表如附件。↓↓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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