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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師升等相關法規與表格
依據國立高雄大學教師升等作業流程,系教評需在每年2、8月底前完成,而院教評時間約在每學期開學前一週與第一週,請申請升等教師於會議前備齊送審資料。
教師升等評分表需會辦學校各處室,務必預留約
2-3週會辦時間
於送審前完成會辦,請優先完成教師升等評分表及其相關佐證資料之彙整。
學校教師升等相關教務章則→
連結
學校教師升等相關表單下載→
連結
亞太系教師升等評分要點103.1.16.pdf
169.79KByte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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亞太系系教評委員評分相關原則.pdf
64.84KByte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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管理學院教師著作送審資料清單.odt
25.56KByte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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國立高雄大學管理學院教師升等評分表(excel檔)(第86次校教評會修正通過版).rar
17.57KByte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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